2022-05-16 15:22:27
日前,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省鄉村振興局聯合印發了《云南省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以獎代補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對易地搬遷示范安置區及發展相對滯后安置區“補短板、促發展”項目分別進行獎勵和補助。
《方案》提出,對產業發展類示范安置區和就業幫扶類示范安置區,每年安排獎勵資金總額分別不超過1000萬元;社區服務管理類示范安置區,不超過500萬元。資金將主要用于持續改善搬遷群眾生產生活條件,培育壯大集體經濟和特色產業,提升社區服務管理能力等。對列入當年度發展相對滯后的安置區,全額補助其“補短板、促發展”項目建設,年度補助資金總額不超過2500萬元。資金主要用于配套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產業基礎設施建設以及改善安置區發展條件。
據了解,此次獎補的范圍為列入國家“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規劃實施的集中安置區,相關部門將組織開展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產業發展、就業幫扶、社區服務管理三類示范安置區創建評定工作。
同時,《方案》鼓勵采用以工代賑方式實施獎補項目,對吸納搬遷脫貧勞動力,特別是較低收入家庭勞動力務工人數較多或勞務報酬占總投資比例較高的“補短板、促發展”項目,同等條件下,將優先安排補助資金。
來源:農民日報
編輯:牛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