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6 15:00:59
近日,由肅州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酒泉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王某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一審宣判,肅州區人民法院以被告單位酒泉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罰金245萬元,以被告人王某某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123萬元。
經查明,2018年12月,酒泉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為牟利以公司名義向某農業公司出售價值人民幣245萬元的某品牌辣椒種子,出售的種子在甘肅省部分縣市種植后雜株較多,影響產量,給種植農戶造成損失。經農業農材部蔬菜種子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對提取樣品進行測定,該種子樣品純度分別為61.6%、69.8%、55.2%,達不到國家標準95%和該辣椒種子罐體標注96%的純度,確定系劣種子。
肅州區作為全國主要的瓜菜、花卉對外制種基地和國家級雜交玉米種子生產基地,制種產業是肅州區農村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肅州區人民檢察院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以檢察履職精準服務保障全區制種特色優勢產業持續發展壯大,在區委、區政府大力支持下,聯合區法院、區公安局、區農業農村局,牽頭開展了肅州區種子產業保護專項行動,制定《肅州區種子產業保護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和《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全面凈化種業發展環境促進鄉村產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確定送法下鄉入戶進企、常態化開展農業行政執法檢查、推進涉種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強化刑事打擊形成有力震懾等四項工作任務。 □農財網種業寶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