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9 14:17:00
本報記者 王海明
近日,農業部發布《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辦法》(以下簡稱《登記辦法》),并于本月起正式實施。《登記辦法》以品種登記為抓手,引導優質、專用、營養品種的選育與推廣,滿足消費市場對多樣化農產品的需求,從源頭上杜絕“一品多名”、“一名多品”等行為,充分體現了“放管服”的精神。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農學院研究員邢宏——
將29種非主要農作物列入登記目錄意義重大
農業部將29種非主要農作物列入第一批登記目錄。其中22種作物是原《種子法》規定,包括馬鈴薯、甘薯、高粱、大麥(青稞)4種糧食作物,油菜、花生、亞麻(胡麻)、向日葵4種油料作物,甘蔗、甜菜2種糖料作物,蠶豆、豌豆2種雜豆作物,大白菜、辣椒、莖瘤芥、西瓜、甜瓜5種蔬菜作物,蘋果、柑橘、香蕉3種果樹,以及茶樹、橡膠樹2種經濟樹。另外7種作物是當前生產上具有較高經濟價值、社會價值的農作物,包括谷子、結球甘藍、黃瓜、番茄,梨、葡萄、桃。
據《全國農業統計提要》統計,2015年,這29種非主要農作物播種面積7.4億畝,占全國農作物總播種面積的29.7%,占所有非主要農作物的77.8%,這些作物在地方支柱產業、特色產業中發揮著獨特角色,在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農民增收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陜西省楊凌示范區洋蔥種業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羅恩后——
作物品種登記必須依法依規
第一步,登記申請。對于新選育的品種,申請者在申請品種登記時應提交登記申請表、品種特性和育種過程等說明材料,以及品種DUS測試報告、種子植株及果實等實物彩色照片,已授權品種還應提交品種權人的書面同意材料,同時提交品種和申請材料合法性、真實性承諾書等相關材料。對于在《登記辦法》實施前已審定或者已銷售種植的品種,申請者在申請品種登記時只需提交登記申請表、品種生產銷售應用情況或者品種DUS說明等材料。
第二步,受理審查。省級農業主管部門受理申請者的品種登記申請后,應當給申請者一個書面受理函,并自受理品種登記申請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對申請者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書面審查,符合要求的,將審查意見及全部申請材料報送農業部,并通知申請者按照要求提交種子樣品。對于審查不符合要求的,書面通知申請者并說明理由。
第三步,登記公告。農業部自收到省級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的審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核。對符合規定并按要求提交種子樣品的,予以登記,頒發證書;不予登記的,書面通知受理省農業主管部門并說明理由。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小麥育種專家王明岐——
品種登記和品種審定“相同也不同”
品種登記和品種審定相同之處有:對申請品種都應進行必要的試驗測試;都要向國家品種標準樣品庫提交標準樣品,農業主管部門發布公告、頒發證書;申請文件或樣品不真實,或品種出現不可克服嚴重缺陷的予以撤銷。
品種登記和品種審定不同之處有:一是試驗主體不同,品種登記試驗主體是申請者,品種審定試驗主體是政府或法律法規授權主體。二是申請條件不同,品種登記側重品種的“身份”管理,品種只要符合DUS基本條件,經過試驗確定了品種的特征特性和適宜推廣范圍,且不存在嚴重的安全問題,即可登記;品種審定有準入門檻限制,品種經過試驗測試達到審定標準才能通過審定。三是法律約束程度不同,應當登記的農作物品種未經登記的,不得發布廣告、推廣,不得以登記品種的名義銷售;品種審定為強制行為,應當審定未經審定通過的品種,不得發布廣告、推廣、銷售。